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现将《嘉定区园艺场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9月20日嘉定区园艺场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实施细则根据《嘉定区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专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促进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对蔬菜合作社、园艺场建设完善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点实施补贴,现提出以下工作实施细则:一、扶持对象本区范围内规模化蔬菜基地(原则上面积不低于100亩),主要用于园艺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点内处理场地建设、设施装备建设、辅助材料配备以及检测等方面,其中:(一)处理场地建设:用于新建处理场地或在原有处理场地上实施改造,(二)设施设备建设:主要用于专用设施设备的购置,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成果验收,区、镇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主动协调促成有条件的园艺场开展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区、镇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与规划等部门沟通协作,针对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用地的实际需求,尽快形成与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衔接、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与农业设施装备相配套的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