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6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拟上报省厅由福安市百合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的扩建阳光玫瑰生产基地及土壤改良项目给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8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财政局农业股反映,电话:0593-6383673附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公示表福安市财政局2022年9月20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6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拟上报省厅由福安市百合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的扩建阳光玫瑰生产基地及土壤改良项目给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8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财政局农业股反映,电话:0593-6383673附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公示表福安市财政局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