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及实施意见的通知》(扬财农〔2021〕20号、扬农〔2021〕45号)文件精神,一、支持方向和支持主体1、车辆洗消中心建设,支持设计出栏为1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2、新(改扩)建规模猪场补助,支持2020年生猪实际出栏1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新(改扩)建,二、资金分配和补助办法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拨付,项目完成后,原则上车辆洗消中心建设及新(改扩)建规模猪场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1/2,三、项目申报相关要求1、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2、进入司法部门失信名单、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恶意骗保、恶意欠薪或拖欠土地租金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申报成功而放弃项目实施的企业暂不予安排,3、各申报企业应于2022年10月底前建设完成,四、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须向所在镇农业农村局、财政所提出书面申请,于9月28日前将申报文本(附件)及相关附件等材料报区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审核,附件: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恢复生猪生产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doc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