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请各单位按照《2022年度通知》(此件请在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文件发布”栏下载)及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时组织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结合我省工业绿色发展情况及工业和信息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任务要求,本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重点突出需要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和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地区,三、请各单位负责对本地区申报名单进行初审,四、请各单位按照《2022年度通知》要求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园区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于2022年11月4日前组织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园区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动态管理表请在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部分企业、园区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进行现场审核和评估,五、第三方评价机构请按照《2022年度通知》要求开展工作,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请在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六、请各单位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电子版同时登陆“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于2022年10月14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