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检验财政资金的“绩”与“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屏财函〔2022〕6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评价内容(一)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1.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以及相关指标是否正常合理、与预期目标的契合或偏离程度;2.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以及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及趋势;3.项目需求的条件和环境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是否发生了调整,是否落实执行到位;6.项目绩效管理是否采取了一些创新措施,包括单位机构组成、机构职能、人员概况,2.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支出情况,3.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其中支出绩效是评价重点,4.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切实可行,是否落实执行到位;5.绩效管理是否采取了一些创新措施,二、评价内容和单位序号被评价对象性质分类1菌红李销售奖补资金项目支出2大乘镇柏杨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新改扩建核心区环线路项目工程项目支出3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支出5七一亮化工程建设相关费用项目支出6中都镇征地资金项目支出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支出8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支出9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整体支出10屏山县卫生健康局整体支出11屏山县民政局整体支出12屏山县工商业联合会整体支出13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整体支出14中共屏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15屏山县文化馆整体支出16屏山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整体支出17中共屏山县委党校整体支出18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19屏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支出20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整体支出21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整体支出22屏山县房产管理所整体支出2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体支出24屏山县水利局整体支出25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屏山县财政局2022年9月19日【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