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艺术基金章程》及《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经组织专家对南京艺术基金2022年度美术创作类作品进行评审,评出40件作品进入复评(详见附件),现将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9月19日至9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01号金銮大厦22楼E座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晓雨联系电话:(025)83190810电子邮箱:njysjjbgs@163.com邮政编码:210000附件:南京艺术基金2022年度美术创作类作品初评结果.docx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