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常态化申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2〕454号),进一步优化《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管理,省工信厅建立常态化目录申报工作机制,企业可随时向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可随时向市工信局申报,市工信局将根据项目征集情况,二、《指导目录》征集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须符合《细则》中关于首台(套)装备认定的有关重点领域、产品售价、知识产权、产业政策等条件,已在上年度新列入《指导目录》的项目,三、省工信厅实行《指导目录》动态调整更新,对具有较好技术先进性、创新性等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对已认定为首台(套)装备,或不再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等的项目,对已认定为首台(套)装备的同系列项目,对相比原目录具有更好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项目,对与原目录为同类装备的项目,联系人:市工信局行业处薛钟慰、刘华真联系电话:0592-2896871、2896584邮箱:xmjxjzbc@xm.gov.cn邮政EMS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东楼824室附件: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处于研制阶段)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已实现首次销售)3.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