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依据《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功能定位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下称“创新中心”)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重大需求,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二、领域要求瞄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向,三、申报受理程序创新中心按建设成熟度分为培育、筹建和批复组建三个阶段,申报主体可参照《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及各建设阶段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已培育或筹建的创新中心,(一)材料编制申请单位按照《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详见附件3)格式编制材料并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中心组建章程、成员单位之间合作协议、各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资金组建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已注册成立企业的创新中心,提出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批复名单,附件:1.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及各建设阶段标准要求3.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4.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汇总表南开区商务局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