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企业〔2022〕643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为做好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由市工信部门公告认定为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市工信部门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审核,认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函和汇总表(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2)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三)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联系人:韦道标、莫壮严联系方式:0771-8095070、8095259电子邮箱:zxc@gxt.gxzf.gov.cn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汇总表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5.申报流程图6.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15日文件下载:附件1-6.zip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