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时务必选择二级主管部门上报提交),填写确认企业的年度销售收入、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等数据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应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应数据一致,数值不四舍五入,企业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集成电路领域补助企业还需填报《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并附企业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不填写的按统一补助比例执行,2.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并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参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情况、领域情况说明,对当地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规上纳统企业今年是否填报2021年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报表进行核实,确定推荐补助对象,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规上企业如未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统计范围,请在统计范围说明材料中上传文字说明,政策咨询:市科技局高新科6991149市财政局教科文科6220274市税务局所得税科6138069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落实2022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2.《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咨询电话.docx泰安市科学技术局泰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