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度中央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商联发【2021】68号)及《黑龙江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兴安岭外贸稳中提质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现将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额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地区商务局申诉或反映,逾期不受理,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9月22日联系电话:2730623,2022年度外贸企业申报政策评审结果名单金额单位,万元序号企业名称拟补贴金额备注1大兴安岭大一广林下资源发展有限公司162大兴安岭超越野生浆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3大兴安岭益康野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144黑龙江林格贝药业有限公司55大兴安岭利沃康药业有限公司96加格达奇区漠兴冷饮速冻食品厂107大兴安岭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88大兴安岭百盛蓝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29大兴安岭印象北极食品有限公司4.39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商务局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