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根据市委农委《关于印发<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十条激励政策>的通知》(威农委〔2021〕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威海市农产品加工补助的通知》(威农字〔2021〕95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级审核验收,确定2021年威海市农产品加工补助项目申报主体24个,审定金额5544万元,补助资金2218万元,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县按1:1比例承担,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附件:2021年威海市农产品加工补助项目明细表.xlsx威海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