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印发《烟台市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经我市协议管理评估小组和协议管理领导小组评估核准,将以下8家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烟台统一大药房有限公司罗峰路分店、招远市农佳乐大药房有限公司、招远孙香君口腔诊所、医圣堂中医院(山东)有限公司医圣堂中医(综合)诊所、烟台蔚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蔚来口腔门诊部、招远市协诚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协诚诊所、烟台普维口腔有限公司普维口腔诊所、招远市春茂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太和诊所(原招远任文贤诊所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2年9月17日至9月23日,监督电话:0535—2761028招远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