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省2022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三)市以上单位农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二、申报条件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三、申报程序2022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聘任文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下载上传),由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及省直有关单位向省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报送,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答辩,附件:1.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4.单位公示证明附件表格下载.doc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9月14日文件下载:皖农人函〔2022〕915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皖农人函〔2022〕915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