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丰富医药产业业态,提升医药产业产出效率,支持医药生产(B证)企业落地海口聚集发展,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拟制定《海口市关于支持医药生产(B证)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现向各单位和企业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可于公示时间内反馈我局,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天内,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联系人:市科工信局工业运行科,电话:68724671,邮箱:hkgyyxc@163.com,附件:1.海口市关于支持医药生产(B证)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2.海口市关于支持医药生产(B证)企业发展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