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主要金融机构即21家银行(主要包括3家政策性银行,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国有大行及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对支持领域内的项目再增加1—1.5万亿元贷款,1、支持领域:中长期贷款支持的领域主要为16个重点投放领域(128个细分领域),包括中长期贷款禁止或严控方向有窗口指导“应指导未指导”或评定为“高风险”的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未通过窗口指导的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含新建项目、扩能项目)、化石能源制氢等《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严格控制的领域、未列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增炼油产能,以及新建乙烯、PX、MDI项目、未列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的煤制烯烃项目、煤制甲醇和煤制乙二醇项目、涉及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铸造产能的项目(可提供省级产能置换以及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等手续的项目除外)、新建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生产项目(落实产能置换政策的项目除外)等,此次扩大中长期贷款由有关银行实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各部委、中央企业等筛选形成备选项目清单,各银行按市场化原则独立评审、自主决策,从备选项目清单中自主选择项目对接投资,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在发改部门管理的重大建设项目库“中长期贷款模块”上填报基本信息并申请入项目库,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初审同意入项目库,市级发展改革委复审项目同意锁定上报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后统一推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后按照企业贷款意向推送签约的21家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