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办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7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健全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我局于2021年12月21日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清远市清新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的通知》,现拟认定清远市清新区清联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5817556),投诉监督电话:0763-5831346,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