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建〔2022〕57号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建〔2022〕82号)文件精神,决定下达你单位2022年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万元(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绿色低碳试点建设,包括测算碳排放量,采取提升建筑能效水平、超低能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绿色农房、基础设施绿色改造、碳排放监测信息化等技术措施,推动试点项目达到减碳降碳效果,三、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严格按照闽财建指〔2022〕84号关于绩效工作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跟踪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附件:1.2022年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2年8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