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经费使用情况检查,下同)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经费使用进度是否与科技服务时间进度基本一致,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通过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填写提交(具体要求见附件1说明),各派出单位的保障经费数额请登录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的“科技信息—云助手—通知公告”栏目查阅《2021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含三区人才资金)下达及调整文件汇总》《2022年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含三区人才资金)下达及调整文件汇总》,要求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实地抽查核查,请设区市科技局汇总县(市、区)和市本级的检查、抽查核查情况(填写附件2)于10月31日之前发送sqzx0608@163.com邮箱,三、有关经费退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结果的通知》(桂科农字〔2022〕31号)要求,2021年保障经费有结余但2022年未继续选派科技特派员的派出单位也应退回结余经费(具体单位由前述自查、核查发现确定),要求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工作津贴应退尽退,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保障经费应退尽退,接收退款账户信息: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开户名称),中国银行南宁市新竹路支行(开户行),618457505063(账号),联系电话:0771—585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