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村民宿办理流程(一)提交申请及审核民宿经营者填报《闽清县乡村民宿申请表》(见附件1),(二)报备管理乡村民宿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收到各乡镇汇总转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三)对外经营业主持《闽清县乡村民宿申请表》及有关职能部门核验通过的《闽清县乡村民宿核验表》到公安机关申请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二代证读卡器、扫描仪,四、扶持奖补措施(一)民宿等级培育奖励民宿开业一年后可自愿申报民宿等级评定,鼓励我县乡村民宿积极参加民宿等级评定,(四)民宿规划补助鼓励高标准规划旅游民宿发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查、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抓好民宿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民宿消防安全评定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与民宿旅游特色村的基础设施配套衔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民宿经营卫生进行指导与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管辖区域内乡村民宿的指导、培训、服务、规划、统计、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民宿管理工作,(二)加强培训和考评1.县文体旅、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面向民宿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各种类型的岗位培训,(5)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或不符合相应民宿等级标准要求,3.乡村民宿取消民宿等级后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