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昭苏县房地产市场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重大风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望予准为盼,时间:2022年9月10日至9月20日联系方式:15299029090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10日附件:昭苏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