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稳工工资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2〕2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政办〔2022〕2号)精神,经审核,以下4人申请的14名新招用员工均为2022年引进劳动力,并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符合享受个人引工服务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第一期个人引工奖补情况表序号申请人姓名务工企业名称引进劳动力(人)补贴标准(元/人)拟补贴金额(元)备注1陈水平福建清流汽枪厂有限公司15005002胡炜盛海益(三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50015003周萍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750035004徐位明福建三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35001500合计145007000公示期: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