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20〕52号)(二)《2020年镇江市区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和补贴标准目录》(镇人社财发〔2020〕4号)(三)《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镇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镇人社财发〔2022〕17号)(四)《关于印发镇江市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镇人社发〔2022〕61号)二、补贴条件(一)培训单位,三、补贴标准市区按《2020年镇江市区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和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二)职业技能培训符合多项补贴政策的,由培训单位申请补贴,参加经镇江市人社部门备案核准的职业技能竞赛获证的,符合条件的培训单位在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行用户注册登记,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单位,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培训单位在“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中提交鉴定申请,培训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上申请补贴,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培训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在“个人办事-就业创业-个人获证奖补补贴申请”栏目申报,点击“职业培训-培训补贴办理-获证补贴申请”,由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