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失业人员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取得开展职业培训所需办学许可证或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质,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技工院校,方便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市本级、临渭区、高新区和经开区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可取消区域限制,四、申报资料1、渭南市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明确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范围、认定原则、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等,向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申报资料,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的范围和条件,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评估,由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各定点培训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由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认定,2、申报地点:县(市、区)培训机构按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公告内容及要求申报,市本级培训机构到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申报(市民服务中心东配楼213室),附件:渭南市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渭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