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属各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农人字〔2020〕35号)和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要求,现就报送2022年度农业技术中级职称(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二、申报标准条件(一)2022年度农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人字〔2020〕35号)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三、申报和审核要求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二)呈报部门报送材料时提供以下材料:1.职称评审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中级系列花名册(A3打印,2.申报人员《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联系电话:0536-809165019953697872电子邮箱:wfsnyncjrsk@wf.shandong.cn附件:1、评审材料装订目录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5、职称评审花名册潍坊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