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决定面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工作,组织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三)企业近三年获得授权专利8项以上,(七)企业开展以下(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且成效显著:积极参与省局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近三年开展过专利保险,二、申报材料(一)《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二)企业近三年申请及授权专利清单及证明材料;(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四)前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前三年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中有研发费用科目的,不需要提供;无研发费用科目的,需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研发费用明细表);(六)企业知识产权流失和侵权防范、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控、纠纷应对等制度复印件,(七)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八)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高价值组合培育、专利导航或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知识产权维权等佐证材料,参与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的证明材料,三、申报程序(一)申报企业登录i厦门网站(https://www.ixiamen.org.cn)进行注册申报(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立即访问法人账号登录),(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三)市市场监管局登录i厦门网站平台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申报企业材料开展评审,颁发“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四、扶持措施(一)对认定的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二)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优势企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