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18]6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_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1〕170号)、《浙江省财政厅_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7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_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55号)等文件的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初审并经局班子会议通过,拟确定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宇恒电池有限公司、浙江荣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利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元焊材有限公司申报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现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6日,共7天,2.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于公示期内向遂昌县经济商务局投资科反映,遂昌县经济商务局投资科联系人:曾臻联系电话:0578-8528514遂昌县经济商务局2022年9月8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