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资金80万元(其中:合作社30万元,二、资金用途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设施、电商平台等建设,三、补助标准和方式原则上支持合作社申报3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原则上支持家庭农场申报6个项目(其中:4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万元),四、申报评定程序(一)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各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要对主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核,(二)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评审,五、申报材料要求申报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除填写《2022年尤溪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申报表》外,六、工作要求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抓紧抓好本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工作,3.为确保我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的顺利开展,成立我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业务指导组,附件:2022年尤溪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申报表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县财政局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