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是我县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第二章设置规划与规范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第七条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出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申请,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对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合法性审查,第四章设置与维护第二十八条户外广告设置权人是户外广告设置安全责任主体,第二十九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要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设施技术规范,第三十条户外广告设置权人在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许可的地点、位置、形式、规格等要求完成设施设置,设置权人要按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指定的内容设置公益广告,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做好中心城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户外广告设施未按照规划要求和规定的期限设置或到期后未拆除的,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户外广告设置权人要对户外广告设施保持整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