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补贴范围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二、补贴条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三、补贴标准每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补贴(不得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一次性扩岗补助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四、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县就业服务局就业科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县就业服务局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个业〔2011门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02017)213号)及《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文件,确定“中小微企业”类型,并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企业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中小微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五、政策期限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六、咨询电话:0434-4223722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