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杭州市滨江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2022年8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杭州市滨江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函〔2016〕2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93号)、《杭州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财教〔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由区财政以生均补助和项目补助等方式补助、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一)生均经费补助生均经费补助按区教育局核定的年度学生数,1.中小学以生均补助标准、考核等次系数和核定的年度学生数计算各学校的补助金额,计算办法为“核定的年度学生数×核定的同类公办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30%×考核等次系数”,2.幼儿园以生均补助标准、考核等次系数和核定的年度学生数计算各幼儿园的补助金额,计算办法为“核定的年度学生数×核定的公办幼儿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20%×考核等次系数”,(二)优质民办幼儿园建设资金补助根据《杭州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财教〔2021〕22号),(三)校方责任险补助校方责任险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五)其它经区政府同意的专项补助第七条建立对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助的考核机制(考核细则由区教育局另行制定),生均经费补助资金含用于学校配置正规保安和保障教师待遇的经费,第八条生均经费补助、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由区教育局拨付到各民办学校账户,优秀教师成长和教育成果专项奖励、校方责任险补助由区教育局按对公办学校的核拨方式处理,原文下载: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