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相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2〕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工信厅文件要求,鼓励符合要求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参加投保,积极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于1月31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保费补贴申请材料,由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符合性进行初审后,于2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汇总表》等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另附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香洲区康宁路66号408室),三、本次申报形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以粤工信办函〔2022〕3号文为准,附件:1.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2.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地市审核)3.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4.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监管分局2022年1月30日(联系人:联系人: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监管分局,电话:3328325)附件:1.附件1.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doc2.附件2.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地市审核).doc3.附件3.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doc4.附件4.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xls5.附件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