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示(批次:202203)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对符合享受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的浙江天台阳光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明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编号人员类别补贴开始时间补贴结束时间补贴总额(元)1张*男1987-11浙江天台阳光工贸有限公司残疾人2021012021129360.662汤*杰男1982-04浙江明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20210620220510161.813袁*凯男1970-08天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城镇就业转失业4050人员20210520220410001.58公示期限: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5日联系电话:83179171联系科室: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