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规定,我局对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的2022年度开展的农民工技能培训、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情况进行了审核: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新乡市华洋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的中式面点师培训合格41人,需补贴41人×700元/人=28700元,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的焊工、保育员培训共合格75人,需补贴75人×700元/人=52500元,需补贴43人×700元/人=30100元,新乡市新大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的中式烹调师培训合格42人,需补贴42人×700元/人=29400元,需拨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共计140700元,登记失业人员培训: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的中式烹调师培训合格29人,需补贴29人×700元/人=20300元,现将补贴名单予以公示,请于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3日,向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滨区财政局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应,举报电话:0373-28261050373-2818749新大职业培训学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公示花名册.xls新乡市宏昌学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公示名单(1).xlsx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登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公示花名册.xlsx新乡市华洋职业培训学校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公示花名册.xlsx新乡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公示花名册.xls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