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社〔2022〕77号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社〔2022〕166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328.74万元,二是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安排的补助资金以及地方安排的补助资金,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请各地结合省和本地区对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三、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规定,该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请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分配表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8月3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分配表.doc2.附件: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