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建委计财【2022】63号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8]646号)有关要求,我区已全面开展2021年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根据计划安排浦东新区5户涉及大团镇金石村一组912号严明华(低收入残疾),大团镇金园村树园124号吴正华(低收入残疾),惠南镇远东村东联651号朱新初(低收入残疾),书院镇桃园村新陆168号乔华平(低收入残疾)和老港镇大河村港南6组531号吴根生(低保户)于2021年12月底前已全部完成竣工,补助资金标准市财政按照3.78万元/户,区财政按照2.52万元/户(市、区资金按3:2的比例进行配套),合计6.3万元/户,拟申请2021年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重点户)补助资金实际发生金额30.49万元(市资金:18.29万元,区资金12.20万元),我委拟追加征收中心“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专项”,预算金额30.49万元,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补贴到位,附件:《2021年浦东新区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重点户)明细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