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统一参加2021年度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各孵化器登录“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qdincu.cn,企业数据和孵化器数据填报完毕后,上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承诺书”(附件1),孵化器须于2022年9月16日17:00前完成材料提报,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孵化器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市孵化器协会负责组织对提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价,并形成专家绩效评价报告,市科技局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四、注意事项1.各孵化器及在孵企业、毕业企业需在平台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数据,2.各孵化器在平台填报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完整,视为自动放弃参加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4.联系人: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王文颖18561928806市科技局创新孵化处纪泽慧85911343附件:1.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承诺书.docx2.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用户手册(绩效评价).docx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