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层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分为公需和专业两个科目,适合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学习,适合具有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习,四、学习要求(一)学习方式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二)学分管理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甘财会〔2019〕21号)相关规定执行,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总学分(总学时)不少于90,其中公需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30,专业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60,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及当年符合折算条件需要折算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考试合格后,(四)补学规定对以前年度由于各种原因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四、起止时间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开始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组织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