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发〔2022〕9号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川区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七条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淄川区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七条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9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淄川区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七条意见为深入实施“金融赋能,提出以下意见:一、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区财政分阶段给予总额1000万元,区财政分阶段给予总额800万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实现转板至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区财政一次性支持200万元,区财政给予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次性支持1000万元,给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次性支持800万元,按其年度实际投资我区再融资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资金足额到位后分别给予战略投资者10万元、20万元支持,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支持,积极争取市级政策,区财政对个人按90%给予支持,本意见中享受政策支持的上市和拟上市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