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2〕299号)要求,我厅积极组织推荐工作,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要求,拟确定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对象拟推荐集体: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东北农业大学张颖团队拟推荐个人:姚杰(哈尔滨工业大学)、徐泽(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刘实(大庆市生态环境局)二、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9日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受理单位:驻厅纪检组0451-87071154生态处0451-87113058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邮编150090)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