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隐形冠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安工信字〔2022〕94号),经公开征集,企业自主报名,局召开专题会议初审,认为平利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创新产品开发项目符合本次项目申报条件,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天,从2022年9月2日—9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利县经贸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证据,受理电话:0915-8410582,平利县经济贸易局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