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稳经济保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高政发〔2022〕5号)和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稳经济保增长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高政办发〔2022〕14号)要求,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经过入企走访宣传,指导企业提交申报材料,于7月15日完成初审,符合第七条“入选市级‘秦创原’示范平台的建设项目”申报条件企业1家;符合第十条“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市场主体,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项目申报条件企业52家,于8月26日完成部门联审等相关程序,拟对符合条件的53家单位给予扶持,扶持资金15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请于公示期内向高陵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共计7天联系电话:029-86912401附件:企业申报项目资金情况统计表企业申报项目资金情况统计表.pdf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