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林业局关于2023年林下经济补助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为做好2023年度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下达后按时实施并获较好收益,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和2023年补助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屏南县林下经济补助项目建设计划报送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区域范围内从事林下种植、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的林农、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公司等经营单位,原则上不补助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采育场),二、需提供的申报材料(一)申请项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交下列材料:1.《屏南县乡(镇)林下经济补助项目申报材料》2.项目用地权属证明材料(承包合同、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3.申请单位(或个人)征信材料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名特优产品和品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水)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市区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单位(个人),可一并上报相关证书作为附件,(二)相关材料由申请项目的单位(个人)按照实际情况填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三)项目单位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经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初审确认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屏南县林业局附件:《屏南县乡(镇)林下经济补助项目申报材料》联系电话:3309301(徐)3322690(李)屏南县林业局20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