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经发部:为促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菏泽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2022年节能项目提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范围(一)节能重点项目1、节能改造项目;2、余热余压利用项目,3、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项目等,4、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主要为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且采用的技术、工艺、产品先进适用,没有享受国家和省节能财政奖励资金,节能效果分析评价报告,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环保部门批复的项目影响评价材料(排放物种类、数量没有改变、没有增加的不需要),规划用地证明(需新征土地的项目)等,除以上材料外,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项目需提供企业发明专利证书及申报专利材料、企业生产情况及新增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需提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情况表、原料合同、购置发票和销售合同及发票,申请补贴资金时,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申报材料自发文之日起即可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时浩宋森联系电话:5829208邮箱:hzzyjy@163.com附件:1、节能专项奖励资金项目资金申请表2、节能专项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3、县区验收意见表4、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情况表5、节能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表6、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基本情况表7、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汇总表8、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格式关于组织提报2022年菏泽市重点节能项目的通知(附件).doc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