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陕西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省商务厅等8部门联合制定了《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统筹发展若干措施》,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陕西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积极争取将我省综合保税区发展得好的区域列入自贸试验区扩区申请范围,西安海关、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三)推动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加强两类区域规划统筹,(责任单位: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三、统筹优化两类区域管理(四)按照精简高效、权责明晰、协调顺畅的原则,(责任单位: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五)推动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充分发挥管理机构作用,(责任单位: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六)优化企业海关信用管理,对两类区域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重点企业,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四、统筹用好两类区域政策(七)推动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聚焦重点产业,(责任单位: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九)及时总结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创新经验和成果,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五、统筹推动两类区域产业发展(十)推动两类区域立足各自优势和功能定位、企业意愿规划产业布局,(责任单位: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十一)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维修业务,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十四)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临近开放口岸的综合保税区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条件下,西安海关、省商务厅)六、统筹推进两类区域改革创新(十六)加强改革创新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