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镇科机〔2022〕108号)要求,现将2022年镇江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新建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工程中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合作开展工程技术攻关、试验研究和成套技术服务,项目名称统一为“镇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员工,6.近3年拥有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二、相关要求1.各镇区申报单位中,2.近3年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终止、撤销项目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在相同领域已经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4.申报单位法人在申报项目时须出具信用承诺,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按封面、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相关附件(具体要求见申报书)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书必须盖有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3.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均可在镇江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zhenjia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方式:丹阳市科技局科技条件与金融科谭忠辉86922618附件1: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信息表附件2: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3:技术领域分类标准丹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