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支持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2.大力支持培育创新创造主体,最高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财金集团)3.大力支持人才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二、着力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培育,(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8.大力支持培育壮大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三、着力支持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11.大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四、着力支持商城国际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15.大力支持外资外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财金集团)17.大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继续实施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财政鼓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18.大力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20.激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