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根据《温岭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温科〔2022〕13号)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温岭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我市与高校、科研机构及在我市设立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家团队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产学研合作项目应通过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重点应用平台达成(技术合同登记时间在2021年11月1日前的项目不作要求),2、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需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确因特殊情况未经省级科技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3、技术开发合同已履行完毕或终止(实施方申报终止并经市科技局同意),4、规上工业企业上一年度研发强度不低于2.5%,二、申报材料1、《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请表》,2、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协议)、技术合同登记表,三、申报要求(一)相关材料纸质一份并加盖企业印章,于2022年9月12日前报至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或注册)→奖补申报→温岭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我要申报,(四)技术合同登记时间在2021年11月1日后(含)的项目,市政府1425室电话:0576-86216494附件: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请表(发文).docx温岭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