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科学有效实施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涉老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类监管办法》等规定,二、范围涉老食品销售单位包括我区已取得合法主体资质的、销售宣传或标称适用于老年人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的销售者,结合涉老食品经营者的类别、业态以及经营规模、销售形式、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划分涉老食品销售单位的风险等级,对涉老食品销售单位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涉老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类包括:A商超B老年人为主要购买群体的食品零售门店C组织会销的食品经营者四、分类监管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涉老食品销售单位的风险分类,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销售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销售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各市场监管所应当统计分析辖区内涉老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类结果,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确定重点单位,实施科学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