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长沙市美丽宜居村庄第一批、第二批验收结果的通报》(长振兴局发〔2021〕5号)和《关于2021年长沙市美丽宜居村庄第三批验收结果的通报》(长振兴局发〔2022〕1号)文件通报情况,我县2021年成功创建长沙市美丽宜居村庄158个,现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全域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将市县两级奖补资金12640万元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29日。